发布日期:2006年11月09日
2006年11月9日,向第八届理事发放《关于第八届理事会费收缴的通知》。按民政部规定及中国力学学会规定,中国力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继续收取理事会费,每年300元,四年共1200元,我们将向您提供民政部专用会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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