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我要入会 联系我们

科技信息

首页 > 科技信息 > 科技信息

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工程学院诚聘力学英才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6日

始建于1896年的西南交通大学一直非常重视力学学科的建设发展,并于2008年依托力学学科成立了力学与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力学学科1982年获得全国首批固体力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设置力学博士后流动站,2005年获得力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动力学与控制、工程力学四个二级学科。目前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工程学院拥有中组部“ ”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人才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四川省百人(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拥有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力学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力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评审中)1个; “工程力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

西南交通大学正全力实施人才强校主战略,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人才。力学与工程学院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为了促进力学学科的发展升位,亟待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学院将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为引进人才在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及办公条件、团队建设、薪酬等方面提供优厚待遇。学院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已形成了团结和谐的教学科研氛围,相信您能心情愉悦地在我院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我们热忱期待您的加盟!

二、招聘类别、条件及待遇

1、学科领军人才

条件:

任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在国际学术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能成为我校学科领军人物的人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应具有境外高校教授或相当职务;国内人才原则上应为聘期已满且考核优秀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相关领域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学者。

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1)        进校后直接认定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聘为校首席教授特设岗位。

2)        可实行年薪制。

3)        视工作需要保证其科研启动经费、办公室、实验室和设备等;视需要可为其专门建立研究机构,协助其搭建工作团队。

4)        在聘任期内,为其提供租住房或租住房补贴;配偶如符合我校岗位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不符合,学校每月为其发放配偶安置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三年);在聘任期内,若配偶在境外居住,学校为其提供探亲往返国际旅费(每年一次);积极协助解决子女在本市入学、入托。

5)        对于外籍人员,学校负责为其办理在华长期工作和居留手续;参照本校职工保险水平,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对于国内人才:

1)        进校后直接认定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聘为校首席教授特设岗位。

2)        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受聘者可享受首席教授特设岗位奖金和学校的其他同等待遇。

3)        学校为校外全职受聘者提供安家费;提供租住房一套或提供租住房补贴;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2、学科带头人

条件:

任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在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学术影响,能成为我校学科带头人的人才。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应具有境外高校副教授、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国内人才应担任国内高校教授或相应职位,各类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

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1)        进校后直接认定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聘为校特聘教授特设岗位。

2)        可实行年薪制。

3)        视工作需要保证其科研启动经费、办公室、实验室和设备等,视需要可为其专门建立研究机构,积极协助其搭建工作团队。

4)        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在聘任期内,为其提供租住房或租住房补贴;配偶如符合我校岗位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不符合,学校每月为其发放配偶安置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三年);在聘任期内,若配偶在境外居住,学校为其提供探亲往返国际旅费(每年一次);积极协助解决子女在本市入学、入托。

5)        对于外籍人员,学校负责为其办理在华长期工作和居留手续;按照相关办法,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对于国内人才:

1)        进校后直接认定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聘为校特聘教授特设岗位。

2)        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受聘者可享受校特聘教授特设岗位奖金和学校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3)        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校外受聘者提供安家费;提供租住房一套或提供租住房补贴;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3、优秀学术骨干

条件:

学术业绩明显超过我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学术水平,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在某一学术方向的前沿研究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应在境外著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国内人才优先考虑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相关待遇(具体面议):

1)        科研启动费。

2)        提供安家费、租住房补贴。

3)        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4)        对于特别优秀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实行年薪制,可先聘后评为教授或副教授,可参加研究生导师遴选等。

4、优秀博士后出站人员及优秀博士毕业生

条件:

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应为海内外知名大学毕业,有在境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相关待遇:

提供安家费及租住房补贴,由学校科研项目提供科研启动费。对于优秀的海外博士,可实行年薪制,同时提供科研启动费、租住房补贴。

三、招聘方向(按优先顺序)

1、  流体力学方向。

2、  动力与控制方向。

3、  计算力学方向。

4、  生物力学方向。

5、  固体力学方向。

四、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  个人履历。包括受教育情况和学术科研情况(含获奖、参与国内外学术活动、发表论文、专著等)。

2、  个人发展计划。

3、  三位推荐人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通讯地址。

4、  代表作论文3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丹柯  028-87600797

邮箱地址:lidanke@163.comguozhengkang@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力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610031

 

联系我们

  • 电话:

    86 10 6255 9588

  • 传真:

    86 10 6255 9588

  • 邮箱:

    office@cstam.org.cn

  • 邮编:

    100190

  • 地址:

    北京市北四环西路15号

相关链接

国际组织
部委
团体会员
深圳市海塞姆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计算空气动力研究所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高速空气动力研究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力学技术研究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克里门森互动(北京)顾问有限公司中南大学杭州朗杰测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天津大学力学系暨南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力学与土木工程系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力学系中山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应用力学与工程系国防科技大学空天科学学院应用力学系宁波大学力学与材料科学研究中心浙江理工大学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高速所长沙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力学系甘肃省力学学会长江科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工程力学系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安徽省力学学会辽宁省力学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力学和机械工程系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应用力学研究所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流体工程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湘潭大学低维材料及其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交通大学力学系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力学系西北工业大学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地方学会链接

学会公众号

学会微博

力学科普

力学学报

力学学报英文版

力学进展

力学快报

力学与实践
Copyright © 2016 版权所有 中国力学学会 I 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I  京ICP备05039218号-1, 审核日期:2005年7月7日
Baidu
map